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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关于接收2021年博士考生电子报名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3-08 10:03 阅读量:


因北京疫情防控的需要,2021年报考我院博士的考生报名材料,请于2021年3月15日中午12点之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此后不接受补充材料,不接受纸质版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A类 基础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放):

(1)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另贴一张一寸彩色照片,格式规范);

(2)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

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要求每学期均有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

(3)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模板请从研招网下载);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从网报系统必读相关材料中下载,签名须为专家本人手写签字);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本人亲笔签名。

将以上材料扫描成一个文档,PDF格式。

B类 客观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放):

(1)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提供此件的单位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

(2)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英语,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德语,DSH、TestDaF;法语、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单应为国内外权威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3)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2021年博士考生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4)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仅限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稿、综述、文献整理、会议报道等不予认定。

C类 主观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

(2)科研设想及研究计划。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设想及研究计划。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字数以8000-10000字为宜。

二、提交要求:

1.请考生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按清单上的材料顺序排放好后,分别整理成“A类基础材料”、“B类客观材料”、“C类主观材料”三个PDF文档,一次性提交。邮件主题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PDF文件分别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A类材料”、“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B类材料”和“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C类材料”。

注:材料审核作为本次初试考核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计入成绩;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扫描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有材料不真实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请将姓名、常用的一至两个手机号码填写在邮件的正文内容里,方便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接收材料的邮箱分别为: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的考生:邮箱:ruclsxykg@163.com

历史地理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专业的考生:邮箱:ruclsxyzgs@163.com

近现代史考生: 邮箱:ruclsxyzgs@126.com

世界史专业的考生: 邮箱:ruclsxysjs@163.com

提交的材料,请以邮箱确认收到的回复邮件为准。报考材料接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中午12点,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作放弃考试。

未尽事宜,请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历史学院网站发布的进一步通知。

2021.3.8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2021年博士考生科研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