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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副修接收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9-24 14:09 阅读量:
     根据校教字[2013-2014]1-07号文件《关于进行2012级本科生副修审批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各学院(系)经过讨论,现已确定副修第二专业和第二学位的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等,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副修接收计划表》(见附件)。


     请申请者通过自己的“数字人大”账号,在“副修申请”选项内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提交。接收院系在计划考核时间内进行考试,考核后将同意接收副修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核准备案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生名单。具体日程如下:
1. 10月9日前,学生在网上填写并下载副修申请表;
2.10月22日前,学生所在学院(系)推荐并将申请表交副修院系;
3. 11月26日前,接收副修学院(系)完成对申请者测试和审核;
4. 12月10日前,教务处审核汇总表后,在教务处网上公布批准副修的学生名单。
     副修学生从该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始副修。

     为了保证副修制度确实有效的实行,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副修制管理办法》及副修专业的教学方案,了解学校关于副修基本规定(尤其是相关课程学习及毕业要求的规定),结合拟副修专业学习要求,对自己的主修和副修专业课程学习能力、学习兴趣和职业发展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安排,提交副修申请。
 
 

教  务  处
2013年9月24日

附件:
《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副修接收计划表》